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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保报销流程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7 21:35
  【摘要】近年来,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各省(区、市)已全部出台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城镇职工和农民工在本省内城市间流动就业,报销也可以通过异地报销的方式,非常方便。那么广西医保报销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材料地点:参保人属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申请
  1、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在上述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
  4、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5、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

  申请完成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慧择提示:广西医保报销中需要注意的是社保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在上述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