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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保报销多少钱

更新时间:2017-08-28 14:31

【摘要】南京市民在报销医保时,经常遇到的问题就是南京医保能报销多少金额?南京医保报销主要分为普通门诊报销、门诊大病报销、生育报销、住院报销、血友病报销五种情况。以下具体介绍五种情况下的报销金额。

  1、普通门诊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居民”看门诊200元以内的费用由个人承担,200-900元之间的费用,在社区医院就诊基金支付60%,在其他医院就诊基金支付50%;80周岁以上居民,在社区医院就诊基金支付65%,在其他医院就诊基金支付55%,900元以上的费用由个人承担。“学生儿童”看门诊0-300元的医疗费用,在社区医院就诊的基金支付60%;在其他医院就诊的基金支付50%,300元以上的费用个人承担。
  注意:参保居民在外地就诊发生的门诊费用由个人承担,基金不予补助。

  2、门诊大病
  在门诊进行门诊大病病种专项治疗的,免起付标准,医保范围内的费用,“居民”基金支付80%;“学生儿童”基金支付85%。
  其中大病保险,职工医保:2万元以上(不含2万元,下同)至4万元(含4万元,下同)部分,支付60%;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65%;6万元以上至8万元部分,支付70%;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7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80%。居民医保:2万元以上至4万元部分,支付50%;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55%;6万元以上至8万元部分,支付60%;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6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0%。


  3、生育
  符合生育规定的参保居民,应凭“南京市民卡”、结婚证、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先到户籍地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生育登记手续。就诊时须出示“南京市民卡”,发生的产前检查和分娩费用直接与医院结算。产前检查费用基金按40%支付,最高支付300元;住院分娩费用起付标准同普通疾病住院,起付标准以上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院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5%、85%和90%。

  4、住院
  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中,起付标准以内的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起付标准以上的由基金按比例支付。“居民”起付标准三、二、一级医院分别为900、500、300元,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65%、85%、90%;“学生儿童”起付标准三、二、一级医院分别为500、400、300元,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90%、95%。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但最低不低于150元。

  5、“居民”血友病
  按照轻、中、重分型,基金支付限额分别为1万、5万和10万,限额内基金支付比例为70%。

  慧择提示:在考虑南京医保报销金额的时候应注意,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与个人缴费年限挂钩,参保缴费第1年,其住院、门诊大病、门诊和生育医疗费用,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29万元,连续缴费每增加1年,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最高可增加到36万元。中断缴费再次参保的,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第一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