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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保怎么报销

更新时间:2016-07-27 13:38
  【摘要】医保报销制度是职工面临生病住院问题时,一项较为稳定可靠的经济补偿制度。广东医保报销问题一直困扰着广东省居民,一些居民表示看不懂省厅所做的报销比例细则,那下面我们为广东省居民整理了广东医保报销的具体方法。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慧择提示:广东医保报销中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员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