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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8-27 13:59

【摘要】在我们周围的生活中,患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脂肪肝的人比比皆是,而且患病年龄越来越趋于低龄化。内蒙古针对这一事实,开展大病保险,在基本内蒙古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那么大病医保报销范围是什么呢?

  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针对一些特别贵的大病,我国将建立补充医保报销制度,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不属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1.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 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 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 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 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 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7. 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 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慧择提示:内蒙古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是什么?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相关比例报销: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