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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生育保险如何办理

更新时间:2016-07-21 10:15
  【摘要】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其中河北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步骤一:河北省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妊娠90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本人结婚证、生育登记卡(证)、围产保健手册、医疗保险证的原件及复印件、IC卡、医学诊断证明书(对于体外胚胎的,还需提交精子和卵子来源的医学证明书)。



  步骤二:由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用人单位认真填写《河北省省直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备案表》一式三份。

  步骤三:用人单位收到上述材料30日内,持此材料到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在省直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才能使用医疗保险IC卡结算。

  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妊娠90日内向男职工用人单位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男职工的医疗保险证原件及复印件、IC卡,男职工单位及配偶所在地居民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书。其他步骤与女职工备案流程相同。

  慧择提示:河北生育保险办理过程中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妊娠90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本人结婚证、生育登记卡(证)、围产保健手册、医疗保险证的原件及复印件、IC卡和医学诊断证明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