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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天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更新时间:2017-08-27 07:22
  【摘要】天津职工在缴纳养老保险时最关心的就是缴费基数。那么,2016天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2015年度本天津市用于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6200元,月平均工资为6350元。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为5152.25元。

  2015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9328元,月平均工资为4944元;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364元,月平均工资为4697元,计算计划内破产企业职工一次性安置费以此为准;用于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6200元,月平均工资为6350元。

  2016年1至6月份已办理退休的参保人员,不再到区县人力社保局重新办理退休手续,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350元重新核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自退休审批的次月起,予以补发。2016年度工伤保险、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按4944元计算,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6350元。按照6350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6350元与2966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2966元。1至6月已缴纳2016年全年社会保险费的人员,不再按照新的缴费基数补缴7至12月的缴费差额。

  慧择提示:2016天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6350元。按照6350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6350元与2966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296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