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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公积金异地买房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6 23:07
  【摘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巴中公积金中心为进一步规范巴中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制定了相关规定。

  异地缴存本地贷款”审批后,应将结果及时反馈市域外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建立职工异地住房贷款情况明细台账,定期对异地住房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

  “本地缴存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发生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账户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异地缴存本地贷款”出现逾期时,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及时与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衔接,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必要时可与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商,在缴存地直接划转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逾期贷款。

  慧择提示:巴中公积金异地买房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超过30万元贷款额度的,需由收入稳定的巴中缴存职工做连带责任担保人;贷款年限不得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退休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