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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6-07-13 09:27
  【摘要】为平衡职工缴存与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义务关系,体现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阿坝州公积金提取职工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不能随意提取。下面我们看看阿坝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余额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30%的。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
  3、出国出境定居的;
  4、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5、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被单位开除公职或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
  6、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并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并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
  8、因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自负医疗费用在35000元以上的)或其他突发事件等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职工调离本州或户籍迁出本州、非本州户籍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州区域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经原单位申请的。

  慧择提示:坝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余额本息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或者离休、退休的;出国出境定居的以及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