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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宜宾公积金缴纳基数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6 19:09
  【摘要】根据宜宾市各区县2015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从2016年7月1日起,宜宾公积金中心调整该市各区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其中翠屏区缴存基数上限为15175元、南溪区缴存基数上限为10906元。

  翠屏区缴存基数上限为15175元、南溪区缴存基数上限为10906元、宜宾县缴存基数上限为12796元、江安县缴存基数上限为11633元、长宁县缴存基数上限为9969元、高县缴存基数上限为14640元、筠连县缴存基数上限为12876元、珙县缴存基数上限为12386元、兴文县缴存基数上限为12340元、屏山县缴存基数上限为13768元。

  临港开发区、在区县的省市垂直管理单位可按翠屏区标准执行。

  慧择提示:2016年宜宾公积金缴纳基数是多少?是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最高不得高于缴存地所规定的缴存基数上限。其中翠屏区缴存基数上限为15175元、长宁县缴存基数上限为9969元、高县缴存基数上限为146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