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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绍兴公积金贷款政策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7 00:03
  【摘要】为更好的发挥出公积金作用,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最新的《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细则》,对绍兴公积金的贷款政策做出了部分调整,想要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购房者要注意了。

  (1)取消本市职工本地户籍的限制。申请公积金贷款,需在本省范围内按不低于本市最低缴存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六个月以上。也就是说今后绍兴公积金贷款申请取消了本市职工本地户籍的限制,这将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扩大公积金的适用范围。

  (2)可贷额度计算有了新变化。公积金贷款额度确定方式,将不再仅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确定,新政将缴存额度与余额、还贷能力、信用情况以及房地产市场风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不得超过贷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之和的60%。显然,新政控高保低,意在保障中低收入者权益。

  (3)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年限调整。关于购买二手房,可贷金额不高于房价的80%。对于房屋成交价格明显高于地区同类住宅正常交易价格的,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价格进行评估,费用将由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同时,购买二手房的贷款年限与已使用的土地年限之和,不得超过50年。这些条款将控制贷款风险,保障公积金贷款资金安全。

  慧择提示:2016年绍兴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样的?首先是取消本市职工本地户籍的限制,在该省范围内职工只要满足条件都可以申请;然后是可贷额度计算有了改变;最后是调整二手房贷款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