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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公积金异地买房贷款政策落地

更新时间:2017-08-25 10:42
  【摘要】2014年11月12日,安徽省住建厅正式下发《关于规范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事项的通知》。根据此通知,安庆公积金中心也推出了省内异地买房贷款政策。

  安庆也在2015年初开办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主要是指在安徽省内其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安庆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向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各管理部、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异地贷款对象为在安徽省内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的缴存职工。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安徽省内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执行购买房屋所在地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慧择提示:安庆公积金异地买房是可以申请贷款的,但范围只限安徽省内,款对象为安徽省内按规定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的缴存职工,贷款政策是按照购买房屋所在地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