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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8-28 11:11

  【摘要】公积金提取并非是想要提取就能够提取的,而是具有一定的条件。那么,四川省公积金提取条件主要有哪些呢?职工如果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者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都可以申请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的;

  4、离、退休的;

  5、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及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13、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14、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慧择提示:四川省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很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等情况都是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办理业务的地点在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