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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公积金提取条件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7 20:37
  【摘要】一般来说,亳州职工每个月都会按时足额缴纳公积金,那公积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呢?亳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呢?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产权住房的;

  (二)退休的;

  (三)在本市外就业或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就业的;

  (四)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偿还所购住房贷款本息的;

  (七)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八)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九)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十)发生危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十一)被判处刑罚的;

  (十二)国家、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慧择提示:亳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产权住房的;偿还所购住房贷款本息的;发生危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等都属于提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