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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乌鲁木齐公积金贷款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7 09:44
  【摘要】2016年乌鲁木齐公积金贷款政策降低购房者的的压力,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放宽,不管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商品房还是二套商品房,首付比例都为20%。

  公积金贷款新政降低购房者压力
  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有效降低了刚性需求者首付款的支付压力。
  以一名公积金缴存人为例,该缴存人月收入5500元,公积金月缴1000元。如购买一套单价为6200元、面积为100平方米的商品房,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需首付总房款的两成,即12.4万元,贷款申请年限30年,就可以贷款近50万元,这样每月还款额为2387.08元。
  如果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不调整,在首付款不够的情况下只能用商业贷款,每月还款额在2965.68元,这样一个月用公积金贷款就可以少还578.6元,总利息减少约208296元。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放宽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而乌鲁木齐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放宽,不管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商品房还是二套商品房,首付比例都为20%。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特别提醒的是,这项政策只针对购置新房。如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房龄在15年以下的(含15年),首付比例为30%;房龄在15年以上30年(含30年)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为40%。

  慧择提示:2016年乌鲁木齐公积金贷款政策放宽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调整了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有效降低了刚性需求者首付款的支付压力,扩大了公积金的有效使用率,也对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