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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积金异地买房是可以的

更新时间:2017-08-26 17:37
  【摘要】合肥公积金异地买房可以吗?是可以的,从2015年元旦起,合肥市开始受理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省内异地贷款和合肥本地贷款要求基本一致,但是需要提供额外的缴存证明和6个月的缴存明细账单。

  据悉,合肥省内异地公贷程序与本地普通公贷程序差别不大,但要求更为严格。其中,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在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购买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普通自住住房的职工。

  据介绍,如职工要申请贷款,须提供个人证明材料,包括:借款人及配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安徽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及最近六个月缴存明细账原件1份;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有效期3个月)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1份及复印件3份;借款人及配偶婚姻证明文书[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异、丧偶者还须出具未再婚证明](有效期1个月)原件1份及复印件3份;还贷储蓄存折(卡)原件。其中,单身借款人须提供未婚证明(有效期1个月)原件1份及复印件3份。

  慧择提示:合肥公积金异地买房是可以的,贷款要求与合肥本地贷款一致。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家庭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已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