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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8-25 12:23

【摘要】如今,新余职工若想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必须要满足一定条件,否则无法顺利办理手续。据悉,新余公积金的贷款条件一般包括有新余市城镇常住户口、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等。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新余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同意市中心对个人信用进行查证,个人信用良好,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与市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缴存比例各不低于5%,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借款人没有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

  5、借款人已签订真实、合法购建房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须具有建设、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总额的30%,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有30%的自筹资金。购房合同签定的时间距申请贷款日不超过12个月。

  6、借款人购买自住或建造在新余市国有土地范围内的住房。

  7、同意按照法定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8、管理中心或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慧择提示:新余公积金有哪些贷款条件?职工要想顺利贷款,必须要满足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个人信用良好、有新余市城镇常住户口、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