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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公积金提取办法

更新时间:2017-08-26 19:54

【摘要】由于公积金对新余职工而言意义重大,所以很多职工都十分关注它的具体政策。根据新余公积金提取办法可知,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而提取公积金,除了要提供身份证,还要提供购房合同等一系列资料。

  一,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县(区)级以上建设、规划、土地等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管理中心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上级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对造成严重后果并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可依法给予其行政处分。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对提取人初审不严,弄虚作假,造成住房公积金流失或冒领的,由管理中心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追回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职工有权检举、揭发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慧择提示:根据新余公积金提取办法可知,职工因不同的原因而提取公积金,所需要的资料也有所差异,一般购买二手房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另外,如果职工弄虚作假,则管理中心有权追回所提取的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