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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介绍

更新时间:2016-06-27 16:38

【摘要】成立于1996年12月的新余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目的,内设6个职能科室,主要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等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二)负责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五)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七)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八)负责全市城市住房基金、单位住房资金、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配套资金的审核与拨付和全市住房维修资金的审核与拨付;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慧择提示:新余公积金管理中心位于江西省新余市长青南路229号,主要负责新余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统一管理和运作,为广大职工查询、提取、贷款公积金带来很大便利,因而深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