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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8-26 21:14
  【摘要】潍坊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潍坊市职工如果满足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条件之一的,就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退休(含提前退休)的;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调离本市的;

  (六)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七)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的;

  (八)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九)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双方父母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个人负担医疗费在3万元以上的;

  (十一)纳入民政部门临时困难救助范围的;

  (十二)享受潍坊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慧择提示
:潍坊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根据潍坊市《住房管理中心管理条款》的有关规定,职工申请购买、建造、维修自住住房等都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时间为一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