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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公积金异地买房业务实施

更新时间:2017-08-26 20:30
  【摘要】为进一步帮助缴存职工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百色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百色市实际,推出公积金异地买房业务。

  职工在广西区外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百色辖区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证明及无贷款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缴存地和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相互配合,及时出具、确认缴存证明等材料,办理贷款手续。具体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另行制定。

  慧择提示:百色公积金异地买房是可以的,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缴存地和购房地公积金中心应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