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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6-06-24 14:56
  【摘要】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合法手续的自住住房的职工可依法将个人公积金账户内余额提取出来,那除了这一点,郴州公积金提取条件还有哪些呢?别急,下面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下。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合法手续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无自住房的低保对象合法租住自住房;

  非房屋类:
  1、离、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二年内未重新再就业;或非本市户口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的;
  4、职工在职期间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5、遇到自然灾害和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6、被法院判实刑的。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关于郴州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简单介绍,提取条件分为房屋类提取条件和非房屋类提取条件,二者之间有一定的差异。因此市民事先一定要明确自己符合哪种提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