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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基本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更新时间:2011-08-30 10:08

        7月1日,沈阳市举行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养老金发放仪式,这意味着33万名未就业的城镇居民和252万名农民将真正迎来社会化养老新时代,这也标志着沈阳市基本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领取年龄无论男女都是60周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按年缴费,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多缴多得。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以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市、县两级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省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从建立城镇居民医保、城乡医疗救助、新农合、新农保等重大保障制度入手,沈阳市先后解决了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老工伤待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等历史遗留问题,并且实现了连续七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这些制度的建立和举措的实施,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展开奠定了坚实基础。


 (来源:东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