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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公积金装修贷款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2017-08-25 12:11
  【摘要】黑龙江省公积金装修贷款怎么办理?首先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其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然后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物等相关手续;最后银行放款,借款人按月向银行还款。

  第一步:申请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在售房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按表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确定贷款金额;
  2、建造、大修自住房的,凭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
  3、购买具有完全产权的私有住房(即二手房)的,到长房置换担保有限公司办理申请。

  第二步:审核
  售房单位或担保公司将借款人资料连同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等材料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第三步:签订贷款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通知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保险等相关手续。

  第四步:担保
  1、购买与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的开发商所建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房屋未正式办理抵押手续前由开发商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2、购买有产权证、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直接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抵押科办理抵押登记,带相关手续到产权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3、购买有产权证、无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需由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第五步:银行放款
  借款人以上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中心向委托银行发出《准予放款决定书》,通知银行放款。

  第六步:还款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中月还款额的约定,按月向银行还款。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黑龙江省公积金装修贷款怎么办理的介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一般不超过20万元,超过20万元的由中心审贷委员会审批。一般以借款人月还款额不超过其家庭收入的50%的比例确定贷款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