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2016年南宁公积金政策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5 23:00
  【摘要】2016年南宁公积金政策有哪些调整?为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南宁市首次放开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并对申请提取条件、提取时间等内容进行了调整。据悉,调整后的政策不再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对于提取时限也明确为需持装修发票2年内一次性提取。

  无“历史欠账”可以申请
  《试行通知》曾对申请提取的条件进行了限定:缴存人对1999年4月3日起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进行装修的,可以提取公积金。在新《通知》中,小编并没有看到这一条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称,在实际办理业务中,发现缴存人对上述年限以前的房子也有装修需求,因此新《通知》不再对房产证得证时间做明确要求,该负责人称,新《通知》对提取公积金用来装修的“门槛”比以前更加严谨、规范了。

  装修发票开具时间2年内一次性提取
  对于提取时限,《试行通知》并未作出明确要求,只强调了申请材料中的“与有资质的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或装修概预算书”,也就是说申请人需要找正规的装修公司进行装修,不但要有装修合同,装修公司还需要提供有效发票。但在实际办理业务中,工作人员发现,没有时间限定,就意味着申请人可以拿十年前甚至更久远之前的发票来办理提取业务,公积金骗提风险加大。为此,新《通知》特地明确了提取时间:需在装修发票开具时间2年内一次性提取,且过期不再补提。

  最高提取额度不得超过15万元
  由于申请提取以家庭户为单位,因此新《通知》规定,同一套住房所有符合提取条件的人应同时申请办理,提取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15万元;缴存及配偶装修提取余额不足的,不能申请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来补足差额。也就是说房产证上有谁的名字,就只能申请提取谁的公积金。

  慧择提示:2016年南宁公积金政策有什么变化呢?南宁市首次放开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缴存人有装修需求的就可以提取公积金,调整后的政策对于提取时限也明确为需持装修发票2年内一次性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