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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公积金贷款条件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6 16:50
  【摘要】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桂林市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但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很多人总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下文就为大家详细介绍桂林公积金贷款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具有桂林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职职工须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新参加工作缴存职工须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外地调入职工将原缴存公积金转入桂林,并由原缴存中心出具证明的均视为正常缴存。

  (3)能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含公有住房、集资建房、市场运作房、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房、自建房及二手房)的有关证明材料;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具有相当于所购自住住房价款30%以上的首期付款,或者具有所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工程款40%以上的自有资金;

  (6)具有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房产作为抵押物;

  (7)同意在受托银行设立还款账户并同意授权划款;

  (8)同意在担保公司或保险机构办理保证担保或综合保险。

  慧择提示:桂林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首先申请人要正常缴存公积金,然后要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有关证明材料等。需要提醒的是,申请人还要在担保公司或保险机构办理保证担保或综合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