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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更新时间:2011-08-30 15:12

        分红型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照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它在保证收益的同时,具备较高的风险保障功能,在投入产出的功能下,对于购买方的人身价值予以保障,是其他金融产品所不具备的。

产品推荐

产品一:
产品名称
生命富贵全能年金保险(分红型)

所属公司:生命人寿

产品特色:

返还超快::犹豫期满即返钱
        犹豫期过后返还基本保险金额的9%。

收益超多:双重复利双增值
        保额分红空间无限,万能账户二次增值。

领取超活:万能账户随意领
        独立的理财账户,按需领取,灵活支配。

呵护超全:人性关爱可豁免
        投保人因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免交后续保费。

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55周岁。 
保险期间:至81周岁。
交费方式:趸交、3、5、10、15年交。 


产品二:
产品名称:鸿利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所属公司:太平洋人寿

产品特色:

快速返还,领取方式随心。
        投保后每年都有一笔生存金,且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即可领取首期年金,无须等待,收益返还速度快,满足您持续、稳健的财务规划需求;年金可以选择直接领取或进入累积生息账户,贴合个性需求,年金领取便捷。
养老无忧,关爱幸福晚年。
        对男性、女性客户分别设置在60岁、55岁时提高年金给付比例,从3%提高到9%,作为补充养老资金使用,确保高品质的退休生活;到80岁时,您还可以领取一笔相当于两倍基本保额的祝寿金,进一步充实养老资金储备,有助抵御长寿风险。
抵御通胀,坐享经营成果。
        本产品每年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派发红利,年金和红利可留存于公司的生存给付累积账户和红利账户,分别按公司每年确定的生存给付累积利率和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使您坐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助您抵御通货膨胀。
年金转换,自设退休计划。
        保险期间内,您可随时申请将留存于本公司生存给付累积账户中的年金及相应利息、留存于本公司红利账户中的保单红利及相应利息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年金,自由设定退休时间,灵活安排退休后的收入规划。
身故返本,保证资金安全。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不幸身故,本公司会按已支付保险费的金额给付一笔身故保险金(身故前已领取的所有年金不作扣除),确保您的保险利益,在拥有生存保障的同时为您增添一份身价保障。
灵活理财,尽享财务自由。
        交费方式灵活,有3年、5年、10年、20年四种交费方式供您选择,保费固定,每份为1万元,并有保单质押贷款、保险费自动垫交等功能,便于您根据自身财务状况轻松理财、自由规划。

投保规则:投保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交费方式:3年、5年、10年和20年限期年交。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24时止。


产品三:

产品名称: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所属公司:中国人寿

产品特色:
一份投入多重养老
        在保险期间内,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可为您提供养老金领取、红利获得以及可选择养老金和红利累积生息等多重权益。
丰厚收益领取灵活
        越早投保、可获得越充足的养老金。
累积生息财源滚滚
        本保险可享有养老年金和红利的复利计息,每年利率以公司公布为准。
高寿无忧坐享尊荣
        本保险按照保险合同最长可以一直照顾您的老年生活直至8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
福禄满堂“罩”顾全家
        养老年金、红利、累积生息、保证领取、意外保障,让您的晚年生活充满尊严。

投保规则: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四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