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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6-06-16 16:31
  【摘要】宜昌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宜昌市职工提取公积金主要有房屋类公积金提取和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两种方式,如果是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是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等,非房屋类提取的条件为退休、离休等。

  房屋类:
  1、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
  2、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期房、商品房现房、二手房、单位集资房、房改房);
  3、偿还公积金购房贷款;
  4、偿还商业购房贷款;
  5、租住住房。

  非房屋类:
  1、离、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出境定居;
  4、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5、户口迁出本地;
  6、失业且办理托管手续两年后仍未就业;
  7、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
  8、职工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9、困难家庭子女教育;
  10、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出本级中心等。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宜昌公积金提取条件的介绍,凡是按时且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的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或者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均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