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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公积金提取办法简介

更新时间:2016-06-16 02:57
  【摘要】榆林公积金提取办法有哪些?榆林市职工可以采取两种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一种是部分提取,另一种是全额提取。职工离休、退休等,可以申请全额提取;如果是购买、构建自住住房,可以部分提取。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屋的,偿还个人购买或建造自住房屋贷款本息,根据购建、大修资金需要及公积金账面余额确定提取额度。
  2、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特困家庭子女上学的、大病就医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以上四项在提取的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慧择提示:榆林公积金提取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全额提取,一种是部分提取,职工的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申请部分提取公积金,离休的可以全额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