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
更新时间:2016-06-15 13:40
【摘要】汉中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市人民政府的正县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主要的任务是负责汉中市地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该中心不断完善管理行为。
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市总编制87名,其中:市级22名,县区65名。市中心机关内设6个科室:综合科、公积金归集科、资金运用科、财务会计科、监督检查科、项目管理科;下辖汉台区、南郑县、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佛坪县、留坝县11个县区管理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2004年7月机构调整改革以来,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管理委员会决策、管理中心运作、银行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公积金的管理,努力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多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把归集、贷款住房公积金作为第一要务来抓,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逐步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有力地促进了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健康发展。截止2014年12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74.65亿元、结存住房公积金49.64亿元,累计投放个人住房贷款15776笔,合计18.3亿元。全市共为3691个单位,19.5万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
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着力从制度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入手,抓干部职工的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的综合学习,从德、能、勤、绩、廉方面对干部职工进行综合考核。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倡导为民服务的意识,建立了良好的工作秩序。为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精神,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修定和完善了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贷款细则,规范了管理行为,进一步明确了住房公积金属地化管理的职能。近几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被省住建厅连续4年评为年度“优秀管理单位”;被省审计厅评为全省“内审先进单位”;市区两级“文明单位” 和“综合治理安全单位”;省市区三级“卫生先进单位”;被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被共青团汉中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等。
慧择提示:近年来,汉中公积金管理中心不玩完善发展机制,根据国家的发展规划,不断对住房管理工作进行优化。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进一步推进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强化内部管理和内控制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