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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公积金贷款条件简介

更新时间:2016-06-15 11:16
  【摘要】2014年10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下发通知,对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贷款额度等进行了调整。宝鸡市按照通知相关规定,也对该地区的贷款条件进行了变更。那么,宝鸡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呢?主要有以下几点。

  1、申请人本人及所在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六个月以上;

  2、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及有效身份证明;

  3、在本市购买自住房,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已支付30%的购房款;

  5、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能提供合法有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或质押物,或有担保能力的企业或个人进行担保;

  7、对自有住房进行大修的,应出具自有住房房屋产权证。

  慧择提示:宝鸡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很多,首先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需要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另外还需要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购房合同或者协议,还需要有稳定的收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