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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更新时间:2017-08-26 18:21
  【摘要】焦作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前身为“焦作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隶属于市财政局的二级机构。主要负责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管理工作。

  我市于1995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前身为“焦作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隶属于市财政局的二级机构。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和省政府批复的《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2003年,经焦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了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焦作市人民政府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副县级事业单位,代表焦作市人民政府统一归集、管理焦作市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是: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慧择提示:焦作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焦作市人民政府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因此,市民有任何有关公积金方面的问题需要询问或者处理,都可以去洛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