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洛阳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6-06-13 17:32
【摘要】收入水平和还款能力一直都是核算贷款额度的重要因素,2016年洛阳公积金贷款新政策缴存时间、账户余额也将成为影响贷款额度的重要因素。以后核定洛阳市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时将同时按照两种方式计算,取其中最低值。
贷款额度计算方法
两种方式计算,取其中最低值
1、现行的贷款额度计算方法为:月还款额不得高于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月收入之和的一半。
2、按个人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计算方法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与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10×缴存时间系数。(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缴存时间(月)与缴存时间系数表
6<缴存时间≤12缴存时间系数为0.7;
12<缴存时间≤24缴存时间系数为1.0;
24<缴存时间≤36缴存时间系数为1.1;
36<缴存时间≤48缴存时间系数为1.2;
48<缴存时间≤60缴存时间系数为1.5;
60<缴存时间 缴存时间系数为2。
最低可获10万元贷款
假设甲乙两人有足够的还款能力,甲借款人家庭账户余额为2万元,其缴存时间为13个月,则该借款人最多可贷款2万×10×1=20万;而乙借款人家庭账户余额同样为2万元,但其缴存时间达到61个月,则其贷款额度为2万×10×2=40万,乙借款人就能享受到最高40万元的贷款额。
最低贷款限额
1、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低按15万元核定。
2、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低按10万元核定。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2016年洛阳公积金贷款新政策的介绍,公积金中心将继续按现行贷款额度的计算办法受理审核申贷资料,在此期间,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可将正在受理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名单报公积金中心备案,经预审通过未签订借款合同的,在新政执行后,公积金中心仍按原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