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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8-27 21:55
  【摘要】很多镇江市民在平时的时候,根本不会关注公积金的相关事项,只知道公积金会帮助自己买房,所以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镇江公积金提取条件,帮助大家了解公积金的相关事项。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家庭,夫妻一方或双方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治疗,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无自有住房,支付自住住房房租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持有残疾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户口迁出镇江或者户口不在镇江,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2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的

  (八)、出境定居的

  (九)、离休、退休的

  (十)、职工在职期间去世或被宣告死亡的

  (十一)、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二)、(三)、(四)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不足时,其配偶可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慧择提示:镇江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呢?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都可以提取公积金。另外,未婚职工与父母共同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不足时,其父母可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