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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鄂尔多斯公积金贷款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16-06-06 12:32
  【摘要】2016年鄂尔多斯公积金贷款政策出现不少变化,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而且在异地工作想回到鄂尔多斯工作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
  改革前: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鄂尔多斯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贷款期限
  贷款50万元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贷款30万元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贷款30万元以下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贷款的最低期限为1年,最高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限。对信誉良好、收入稳定、身体健康且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其贷款期限视具体情况可延长1至5年。

  慧择提示:2016年鄂尔多斯公积金贷款政策政策实施以来,.在鄂尔多斯市工作,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居民的信用记录较好,还款日期还可以延长一到五年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