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公积金提取指南
更新时间:2016-06-03 17:31
【摘要】盐城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那盐城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怎样的?提取需要哪些材料?提取流程和提取额度又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小编将为您一一介绍。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偿还购买、建修住房贷款本息的
4.无自有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
5.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住房房租的
6.新就业人员支付租住自住住房房租的
非房屋类:
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
本人、配偶及其具有赡养或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连续失业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的。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的。
职工工作调离本市的。
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提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住房公积金龙卡(个人帐户因封存未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的职工提供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
3、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因个人帐户封存原因未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的职工提供)
4、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提取流程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提取额度
1、购房支取、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支取、大修自住住房支取的,且累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加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80%。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本人及其符合提取条件的家庭成员的公积金帐户内须分别保留不低于6个月的缴存额作为保底金额,超出部分可以支取,保底金额可用于最后一次还贷支取。
3、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还商业住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可用于按月偿还商业住房贷款且所提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应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和。
4、无自有住房的职工支付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房租支取的,支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应缴的房租。
5、重大疾病支取的,合计支取额不超过当年医药费费用总额中个人负担部分。
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到账时间:3-5个工作日内
慧择提示:盐城公积金提取条件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材料有本人身份证、公积金卡、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等;提取流程要根据实际情况看;提取时间是一个年度只能提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