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公积金提取办法
更新时间:2017-08-26 17:09
【摘要】员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房、或患有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等都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那么,临汾公积金提取办法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小编为您简单介绍。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商品住宅房、经济适用房的;
2、购买拆迁安置房的;
3、购买二手房的;
4、建造、翻建住房的;
5、职工清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6、支付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30%的;
7、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需支付房租的。
非房屋类
1、职工离休、退休
2、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并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职工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账户)封存满一年后仍未重新就业
4、职工因企业转制买断工龄一次性安置
5、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
6、职工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定居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8、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
9、职工本人、配偶、子女,以及夫妻双方父母因重大伤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10、遇到突发事件(如火灾等)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
提取流程
(一)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书》,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提取凭证。
(二)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应当对提出申请的职工身份、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提取条件、所附证明材料等内容进行审核,核实无误的,单位负责人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签字,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加盖单位公章、在《住房公积金提取书》上加盖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预留印鉴。
(三)申请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书》及相关提取凭证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手续。
(四)管理中心受理职工申请后,对提取条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提取条件或所附材料有疑问的,应当进行复核。
(五)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出具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部分提取的,提取金额原则上以百元取整。
(六) 职工持管理中心出具的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到管理中心受托银行办理提取现金或转账手续。
慧择提示:看完上述临汾公积金提取办法,相信市民心中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职工想要提取公积金,首先应满足提取的条件,然后要按照相应的流程提取公积金,提取的额度主要看自己是部分提取还是全额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