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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6-06-02 15:18
  【摘要】虽说晋城公积金政策早已实施,但很多市民仍对于公积金提取这一块知之甚少。为了不让您白白浪费这项福利,下面小编将简单介绍晋城公积金提取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第三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或调离本行政区域的;
  (五)单位破产、解散、撤销的;
  (六)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封存满3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七)非晋城户口,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九)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一)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二)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三)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

  第四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住房公积金帐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二)以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的;
  (三)小修、中修、维修及装修自住住房的。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晋城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简单介绍,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以及离休、退休的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当然,除此之外,能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还有很多,市民需耐心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