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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6-06-01 12:09
  【摘要】秦皇岛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但是,公积金并不是随时随地都可以提取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提取。那么,秦皇岛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退休、退职的;

  (三)出国、出境定居的;

  (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五)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因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者未办理转移的;

  (十)其他依法允许提取的情形。
  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缴存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四)项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秦皇岛公积金提取条件的介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经管理中心审批后,十日内必须到受托银行办理相关的提取手续,否则审批单按作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