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平安重大疾病
保险产品有很多,不过大多以附加险种的形式存在,很少有主险。平安康泰终身保险是一款主险产品,而平安附加重疾终身保险、平安附加防癌终身保险等都是附加重疾险,以下是这三款平安重大疾病保险介绍的详细信息。
平安康泰终身保险(主险)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到60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限:10年、15年、20年和30年
缴费方式:一次性缴清、年缴、半年缴、季缴和月缴
产品特色
现代人生活越来越好,但是运动越来越少,压力越来越大, 污染越来越严重。
医学研究表明,人一生罹患"重大疾病"的可能性高达72%左右,沉重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生活费成为全家沉重的包袱,很多人因负担不起而延误治疗,伤及生命,也许美满的家庭生活就此止步……
专家忠告,以下"重大疾病"的发生率逐年上升: 心肌梗塞、恶性肿瘤、肾衰竭(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瘫痪、脑中风、冠状动脉搭桥术、严重烧伤、主动脉手术、暴发性肝炎,疾病末期等。
生命和健康时刻面临无法预测的威胁,我们怎么办?最新重大疾病保险"平安康泰"替您分忧解难:国内同类商品中,保障项目最多最全面。
平安附加重疾终身保险
投保年龄:0到60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限:5年、10年、15年、20年和30年
缴费方式:一次性缴清、年缴、半年缴、季缴和月缴
产品特色
国内第一份终身防癌附加保险。
保费低廉,身故返还,用利息买保险。
癌症保障项目更丰富,包括"癌症医疗保险金"、"癌症住院日额保险金"、"癌症手术医疗保险金"、"癌症出院疗养保险金"、"癌症门诊放疗保险金"、五项癌症给付,更贴近治疗方案。
根据住院日数,手术次数定额给付保险金,不需费用单据。
0-60岁人士均可投保
保险利益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
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初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初次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平安附加防癌终身保险
产品特色
国内第一份终身防癌附加保险
保费低廉,身故返还,用利息买保险
癌症保障项目更丰富,包括"癌症医疗金""癌症住院日额保险金""癌症手术医疗保险金""癌症出院疗养保险金""癌症门诊放疗保险金"五项癌症给付,更贴近治疗方案
不需费用单据
保险利益
癌症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初次患"癌症",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癌症医疗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初次患"癌症",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癌症医疗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癌症住院日额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初次患"癌症"必须住院接受住院治疗,本公司依其实际住院日数每日按保险金额的1%给付"癌症住院日额保险金"。但每次住院的给付以90天为限。
癌症手术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初次患"癌症"必须住院接受手术治疗,每次手术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癌症手术医疗保险金"。但每次住院的给付以一次为限,且同一部位癌症的给付以二次为限。
慧择提示:平安的重大疾病保险能够为多种重大疾病给予保障,且保费比较低廉,保费还可以返还,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充足保障。以上为您展示的是平安重大疾病保险介绍的详细信息,到平安官网投保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