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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

更新时间:2016-05-18 17:49
  【摘要】在新农合的基础上,我国在农村开始实施大病医疗保险,因特殊疾病超过医疗保险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以由大病医疗保险进行报销。那么,农村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和范围是怎么样的呢?下面简单的为您说明。

  报销范围
  1、第一诊断或主要诊断患有儿童白血病(0-14周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0-14周岁)、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 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 BH4缺乏症、危重孕产妇等22类重大疾病,其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自然年度,下同)累计 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自然年度,下同)累计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
  2、除上述22类重大疾病外,当年度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报销后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2万元以上(含2万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4万元以上(含4万元)部分。

  报销比例
  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报销比例不低于90%,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将达到340元左右,新农合资金总额增加到2700亿元,一些农村地区的大病患者已经成为受益者。
  按照之前的政策,合作医疗8000元以上可以报销65%,而2016年开始,报销比例有了很大提升,8000元到5万可以报销65%,5到8万报销80%,到了8万以上可以报销90%。

  慧择提示:我国已经将22类重大疾病纳入到农村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之内,报销的比例不低于50%。大病医疗保险是我国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但报销的比例有限,居民可以适当的增加商业医疗保险,以弥补其中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