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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大病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更新时间:2016-04-22 16:43
  【摘要】大病医保已经普及到全国各地,在发展中不断完善,那么,普陀区大病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50%。

  普陀区医保报销比例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50%。
  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

  起付标准为:
  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300元。
  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500元。

  参保人员门诊急诊
  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一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

  参保人员住院
  对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

  起付标准为:
  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
  6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及重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9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0%;
  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60%。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普陀区大病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的介绍,国家对于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不断进行改善,而大病医保为许多重故家庭减轻了经济负担,是人们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