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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公司哪些危险不保?

更新时间:2011-04-18 18:43

  寿险公司哪些危险不保?

  对于故意行为造成的事故,违反道德或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以及危险难以预测的事故,保险公司一般不予承保,称为“责任免除”或“除外责任”。例如:

  --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事故;

  --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爱滋病、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驾驶执照驾驶或酒后驾驶;

  另外,被保险人从事特别冒险的活动(如跳伞、潜水、攀岩、赛车、特技表演等),保险公司一般也不予承保(但有时保险公司也提供特种意外保险)。

  各家保险公司的各个险种,在不予承保的项目上可能有所不同。这些不保项目通常在保险条款的 “责任免除”中明确列举出来,以提醒保户注意。您在阅读保险条款时,对“责任免除”部分应与“保险责任”部分两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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