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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8-26 20:43
  【摘要】参加社会生育保险的人应该知道,要想获得相应的保障待遇,还应具备一定的条件。一般情况下,深圳生育保险的待遇享受者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且用人单位已为其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否则将不能获得生育保险待遇。对此,参保职工应认真了解,看看自己是否能正常享受相关待遇。

  根据深圳地区的生育保险条例规定,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参保职工,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且继续为其缴费,那么该参保职工便可以及时享受深圳生育保险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保险参保人在市外就医发生的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先行支付现金,其后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向所属社保机构提出医疗费用报销申请,社保机构对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属于生育医疗保险偿付范围内的费用,按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100%支付。

  慧择提示:深圳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二是连续1年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对于跨市分娩的参保人来说,则可以先垫付费用,再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所属地的社保机构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