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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获公开募集基金销售资格

更新时间:2017-08-25 02:57
  【摘要】近日,保监会披露了对中国人寿变更业务范围的批复,允许其增加“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自此,国寿成为第五家获准公开募集基金销售的保险机构。

  据悉,截至2月底,具有公开募集基金销售资格的保险机构共有四家,分别是泰康人寿、阳光人寿、平安人寿及中宏人寿。其中,泰康人寿是最早获批基金销售资格的保险公司,核准时间为2014年1月。

  此外,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和谐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及永鑫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也获得公开募集基金销售的资格。

  根据保监会联合证监会共同发布《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显示,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及保险代理公司可以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截至2016年2月底,保险机构进入基金销售行列还是占少数。

  寿险营销员收入多年难涨的情况下,寿险公司获得基金销售资格也不失为提升营销员收入的一种途径。据统计,中国人寿、泰康人寿、阳光人寿、平安人寿和中宏人寿等五家险企代理人数量约有250万名左右,占据行业代理人数量半壁江山。

  慧择提示:此次中国人寿获保监会批准,成为国内第五家获准公开募集基金销售的保险机构,将与泰康人寿、阳光人寿等险企共同为我国保险、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