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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6 04:07
  【摘要】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大致包括门诊补偿、住院补偿以及大病补偿三部分。

  门诊补偿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住院补偿
  报销范围: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B、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大病补偿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报销支付特殊病种有:恶性肿瘤化疗、放疗;重症尿毒症的血透和腹透;组织或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治疗;精神分裂症伴精神衰退;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再生障碍性贫血;心脏手术后抗凝治疗。其余可报销的特殊病种,以当地具体政策为准。

  慧择提示: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像镶牙、打架斗殴等就不属于新农合报销范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