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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综合保险简介

更新时间:2016-02-23 14:33
  【摘要】人身意外综合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类型
  1.自愿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自愿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投保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求投保的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如,我国现开办的中小学生平安险、投宿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是其中的险种。这些险种均采取家长或旅客自愿投保的形式,由学校或旅店代收保费,再汇总交保险公司。
  2.强制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强制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由政府强制规定有关人员必须参加的一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它是基于国家保险法令的效力构成的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保障项目
  一、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残疾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
  三、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四、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慧择提示:人身意外综合保险如何选?其实很简单:不同的人群选择适合自己的意外险,才能最大程度上保障自己的安全,实现保险功能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