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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更新时间:2016-02-19 14:57
  【摘要】深圳失业保险金是对深圳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由于参保人缴纳失业保险年限不同,因此领取期限也不同,具体介绍如下。

  据了解,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主要根据参保人缴费年限来计算,具体计算标准如下: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另外,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支付失业保险金之月起计算。

  就拿王小姐来说吧,她是深圳某公司职员,已经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用3年,因合同到期公司不予续签,导致失业。这种情况,根据深圳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前按照规定满1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符合深圳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王小姐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用3年,且不是本人自愿辞职,可以领取失业金。而且,现行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主要根据参保人缴费年限来计算,缴费1-4年,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因此王小姐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慧择提示:深圳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主要根据参保人的缴费年限来计算,而且是自支付失业保险金之月起计算的。在领取深圳失业保险金时,您最好已经达到了一定的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