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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产假新政策:北京或增30天奖励假

更新时间:2017-08-27 03:43

  【摘要】在政府全面开放二胎政策的浪潮中,多地取消了晚婚晚育假,这让很多准备生二孩的家庭十分关注日后的产假情况。根据2016年产假新政策,北京市或将延长符合生育条件夫妻的假期,其中女方额外增加30天,男方陪产假增为15天。

  据悉,1月22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正式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公开征集意见。其中规定,符合该条例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三十天。也就是说,如果草案通过,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将享受到国家规定产假98天加上30天奖励假,为128天,与此前的产假天数相同。相对于此前不能享受晚育假(比如“早育”)的女性而言,则是新增30天产假。

  除新增奖励假,《草案》中还规定,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女性配偶还可享受15天陪产假。由于此前市卫计委表示已明确取消晚婚假,因此,晚婚夫妇的婚假仍为3天。与此同时,草案删除多条涉及“晚婚晚育”的条款,其中,删除“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并删除“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28周岁的规定”,这意味着,未来北京家庭可自主选择生育两孩的时间,而且“晚婚晚育”也将画上句号。

  慧择提示:2016年产假新政策告诉我们,《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在征求意见,其中指出,合法生育的夫妻,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假,女方还可以额外享受30天的奖励假,而配偶则有15天的陪产假。至于晚育的夫妻,婚假仍为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