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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人寿稳赢1号两全保险条款

更新时间:2017-08-28 08:07
  【摘要】安邦人寿稳赢1号两全保险是组合保险《安邦长寿稳赢保险计划》中的一款产品,该产品保障性高,投保范围较广,适合出生满28日至70周岁的人投保。以下就是该款产品的部分条款内容,您可以在投保前了解一下。

  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按照安邦人寿稳赢1号两全保险基本保险金额与赠送产品项下保险金额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
  意外身故保险金:按照2倍基本保险金额(最高为所交保险费与200万元之和)与赠送产品项下保险金额之和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安邦人寿稳赢1号两全保险主险合同终止本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犹豫期及退保
  为了使您充分了解安邦人寿稳赢1号两全保险合同的保障范围,确定选择了合适的保险金额、交费期限和交费金额,自您签收保险合同次日起,有10天的犹豫期。如果您在此期间提出解除保险合同(即退保),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保险公司会在扣除不超过人民币10元的保单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的保险费。自保险公司收到您解除保险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保险合同即被解除。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保险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保险公司提供资料。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安邦人寿稳赢1号两全保险的条款内容介绍,通过以上的介绍,想必您对于此款产品已经有所了解了,不过,要想投保这款产品,您还应该更全面的了解一下,比如该产品的费率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