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安邦人寿稳赢1号两全保险是组合保险《安邦长寿稳赢保险计划》中的一款产品,该产品保障性高,投保范围较广,适合出生满28日至70周岁的人投保。以下就是该款产品的部分条款内容,您可以在投保前了解一下。
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按照安邦人寿稳赢1号两全保险基本
保险金额与赠送产品项下保险金额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
意外身故保险金:按照2倍基本保险金额(最高为所交
保险费与200万元之和)与赠送产品项下保险金额之和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安邦人寿稳赢1号两全保险主险合同终止本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
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犹豫期及退保
为了使您充分了解安邦人寿稳赢1号两全保险合同的保障范围,确定选择了合适的保险金额、交费期限和交费金额,自您签收保险合同次日起,有10天的犹豫期。如果您在此期间提出解除保险合同(即退保),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保险公司会在扣除不超过人民币10元的保单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的保险费。自保险公司收到您解除保险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保险合同即被解除。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保险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保险公司提供资料。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安邦人寿稳赢1号两全保险的条款内容介绍,通过以上的介绍,想必您对于此款产品已经有所了解了,不过,要想投保这款产品,您还应该更全面的了解一下,比如该产品的费率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