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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岁最美音乐老师监考中猝死 意外险赔不赔

更新时间:2016-01-18 17:23

  2016年1月14日,江苏泰兴市大多数中小学在这一天开始期末考试,但就在这一天,考场上传来了意想不到的噩耗,泰兴济川中学一位女老师在监考中疑似突发心肌梗死,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据了解,女老师姓吴,年仅36岁,被称为学校“最美丽的音乐老师”。

  这些年,类似的案例越来越多:网络写手在出租屋内猝死,安庆23岁小伙高温下连续加班12小时后死去,奥美中国24岁员工在办公室猝死。很多人在为年轻生命惋惜的同时,还十分关注经济补偿事宜。那么在这个时候,哪些保险可以发挥作用?意外险能否赔偿呢?

  谈到猝死的赔偿问题,有不少市民首先想到的是猝死应该属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畴,而目前不少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已经明确将猝死列入免赔范围,因为意外伤害主要是指外来的伤害,如飞机、公交、火车等交通意外,如被人暴打身亡,还有驾驶人酗酒驾车导致其他乘车人意外伤害,这些都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意外伤害保险。而猝死在医学范畴一般都会归为由疾病引起,猝死的死亡原因被认为是最主要的器官发生了严重的疾病,疾病慢性而潜伏地进行,毫无征兆地发作,因此一般购买的意外险是不会进行赔付的。

  不过,寿险及部分重疾险均可保障猝死。与意外险的保障范畴不同,寿险保单对于意外身故的赔偿范围就宽泛很多,其中就包含猝死。据了解,目前常见的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以及两全保险都能保障猝死风险。此外,含有疾病身故保险责任的附加重疾险也有猝死保障责任,也可用来增加相关的保障额度,但如果产品本身只针对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予以赔偿,那么被保险人猝死将无法获赔;而若产品包含死亡责任,那么有望从保险公司获得死亡赔偿金。